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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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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阅读合作协议
欢迎加入咔咔网赢客部落。 请仔细阅读下列条款。一旦您点击“我同意”,即表明您接受下列条款作为您与咔咔网之间的合作计划的条款与条件。 1.定义 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具有以下含义: “咔咔网” 指中通赢合拥有并经营的网站(网址为www.kakacar.com)。 “咔咔商品” 指咔咔网上不时陈列并供出售的商品。 “赢客”是由咔咔网率先提出的依托于个人网站来获取经济利益的网络营销模式。它包括基于Web1.0和Web2.0两部分。赢客能够使您的网站真真正正走上赢利之路。 “赢客会员”指同意加入赢客并具备履行联盟合作所需的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个人。 “销售提成”指赢客会员在合作下就咔咔商品的销售所应得到的提成。 “客户”指购买咔咔网站商品和/或接受咔咔网站服务的任何个人和/或组织。 2.网站联盟 2.1咔咔与赢客会员同意依照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建立网站联盟合作,目的是推广咔咔网的服务并藉以扩大咔咔网的市场影响力。 2.2赢客会员有权按照本协议所述的条件和方式通过网站联盟合作获得合理的回报。 3.申请 3.1赢客会员应向咔咔网提交参加合作的申请,并按照咔咔网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申请文件。咔咔网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批准该申请。 3.2赢客会员必须按照咔咔网的要求如实、准确、详细地填写注册信息,如有任何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咔咔网有权酌情扣除应付赢客会员的销售提成,直至取消其赢客会员的资格。咔咔网尚有权要求赢客会员赔偿任何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咔咔网的权利与义务 4.1咔咔网有权确定并不时修订合作的具体方式,并有权随时对赢客会员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赢客会员应配合咔咔网的检查和监督。 4.2咔咔网将独自处理所有(包括因赢客合作所产生的)订购咔咔商品的订单,负责咔咔商品的销售、配送、货款回收及售后服务。赢客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干涉咔咔网的正常经营行为。 4.3咔咔网享有所有销售咔咔商品的销售收益及其他收益,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赢客会员无权就上述收益向咔咔网提出任何主张。 4.4通过赢客合作购买咔咔网商品的顾客即为咔咔网的客户,该等客户的注册信息以及购买商品的信息为咔咔网所有。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赢客会员无权使用、披露或要求咔咔网披露客户信息。 5.赢客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5.1赢客会员应按照咔咔网的要求提供实施合作的计划,供咔咔网审查。经咔咔网站认可后,方可实施。 5.2咔咔网授权赢客会员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仅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使用咔咔网的图形和/或文本标志。赢客会员确认上述图形和/或文本标志属于咔咔网所有,并应确保对该等图形和/或文本标志的合理使用。 5.3赢客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就其与咔咔网的关系对外发布虚假或误导的信息或者容许该等虚假或误导的信息的存在。如果赢客会员违反此项规定,咔咔网有权取消赢客会员参与联盟合作的资格,并且有权要求赢客会员返还其已收到的销售提成并有权取消所有已发放的销售提成。 5.4赢客会员没有更改、转让赢客网站的权限。 6.合作网站销售提成、收益结算和奖励机制 6.1销售提成的计算 6.1.1咔咔网同意按照因合作而产生的销售咔咔商品的销售金额向赢客会员支付销售提成。 6.1.2只有因客户的有效购买行为所产生的销售额,才能作为计算赢客会员销售提成的依据。“有效购买行为”是指符合下列要求的行为: (a)客户在上述访问期间购买了咔咔商品; (b)商品买卖关系完成,咔咔网收到了全部货款; (c)在有效的退换货期限内并未发生任何退换货行为。 6.1.3销售提成的金额按照咔咔网统计的有效购买行为实际发生的销售额(即订单总销售额扣除产品运费、包装费)计算。 6.1.4赢客会员的销售提成按下列方式计算: (1)若赢客会员每月带来的订单在销售额在1~4999元将享受相当于商品销售额5%的提成; (2)若赢客会员每月带来的订单在销售额在5000~9999元将享受相当于商品销售额7%的提成; (3)若赢客会员每月带来的订单在销售额在10000元以上将享受相当于商品销售额10%的提成; 6.1.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咔咔网将不予计算并支付销售提成: (a)客户的购买行为发生在距离最初的点击进入咔咔网 24 小时之后,或者客户中途曾关机或访问其他网站。 (b)客户以电话、传真或其他网下方式订购咔咔商品。 (c)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意外关机、网络意外中断、咔咔网受到恶意攻击及磁盘意外损坏)而导致销售数据丢失。 (d)赢客会员采取任何措施故意或客观上会使得顾客对咔咔网与赢客会员及联盟网站之间的关系产生任何误解或迷惑的(例如,赢客会员以咔咔网之名义作任何商业活动及宣传,或者试图影响咔咔网任何功能或交易过程的(如搜索、定购、浏览等)。 6.2销售提成的支付 6.2.1咔咔网于每月16日(遇节假日顺延)结算上个月应付赢客会员的销售提成,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款项。该款项将于每月结算日之后的30天内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6.2.2如若应付赢客会员的销售提成不足100元,咔咔网将于应付赢客会员的销售提成累积至100元以上时支付。 6.2.3咔咔网有权自其应支付给赢客会员的销售提成中扣除任何手续费或赢客会员应支付给咔咔网的任何其他费用。 6.3奖励机制 6.3.1销售业绩奖 咔咔网将每月评选销售业绩前十名的赢客会员,并于咔咔网首页公布该名单。对于一些业绩突出者,可在咔咔网的专区中免费置放该赢客会员的网站标识作为奖励。 一年之内提前完成10万销售额的会员,咔咔网将在第二年聘用其成为咔咔网的正式员工,负责当地的一切商业运作。 6.3.2销售进步奖 咔咔网将每月聘选销售业绩提升最快的赢客会员,并提供在咔咔网首页的免费宣传。 7.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7.1本协议自赢客会员接受之时起生效。 7.2咔咔网可以不时地合理变更联盟合作的方式及条款。该等修改自咔咔网作出之日起即对双方产生效力。如赢客会员不能接受上述修改,赢客会员唯一的救济方式即为(经提前通知咔咔网后)终止本协议。赢客会员对本协议的继续执行视为接受本协议的变更。 7.3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终止本协议而无需任何理由。 7.4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尽快对本协议项下应付未付的销售提成进行清算。赢客会员可以获得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产生的,根据双方认可的最后协议标准计算的销售提成。咔咔可以在协议终止后90天内保留应付销售提成以确保支付金额的正确性。 8.保密责任 赢客会员应对其自咔咔网获取或知悉的任何与咔咔网和咔咔商品和/或服务有关的可被合理认为具有保密性的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据和客户信息,予以严格保密。除非经咔咔网书面同意,赢客会员不得非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保密信息。此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9.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者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赔偿损失。赔偿损失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本协议履行后非违约方本应获得的利益。但是,无论如何,咔咔网在本协议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咔咔网应付和已付赢客会员的销售提成。 10.适用法律及争端解决 10.1本协议受中国法管辖并依其解释。 10.2凡因执行本协议或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则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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